平埔分類及遷移史

台灣平埔族為南島語系民族的一支,可能在五千年前至二千五百年前間移民至台灣。關於台灣平埔族群的分類,人類學家原先分為七種,後分為九種、十種。1990年代初,又有人提出七族十四支的說法。現在採用一般人較熟識的 李亦園 教授的分類。漢人移民來台後,和平埔族人密切接觸,平埔文化因而迅速被漢文化同化。再加上異族通婚之故,平埔族人漸次融入漢人系統中。





根據李亦園(1955平埔族可分為下列的族群分類:

1. 雷朗族(luilang)台北盆地及桃園。
2.
凱達加蘭族(ketagalan)台北北濱、金山、基隆一帶。
3.
道卡斯族(Taokas)桃竹苗地區。
4.
巴則海族(Pazeh)台中盆地。
5.
巴布拉族(Papora)台中清水、梧棲。
6.
貓霧悚族(Babuza)大肚溪以南,濁水溪以北地區。
7.
和安雅族(Hoanya)雲嘉地區。
8.
西拉雅族(siraya)分佈在台南、高雄、屏東地區。分為西拉雅、大滿(四社熟蕃)、馬卡道三個亞族。相傳最早的西拉雅系的平埔族人,便是在今台南縣佳里鎮的番阿塭登陸。屏東縣境內的西拉雅族分佈如下:上淡水社(今萬丹鄉上社村)、阿猴社(今屏東市)、放索社(今林邊鄉水利村放索)、下淡水社(今萬丹鄉社皮村)、塔樓社(今里港鄉塔樓村)、茄藤社(林邊鄉車路墘)、武洛社(里港鄉武洛)、力力社(新園鄉力社)

十七世紀初葉,平埔族的分佈區域以西部平地為主。自明鄭以來,尤其清領時期,漢人大批相率渡台,平埔各族首先面臨漢文化的衝擊。由於漢人來台墾荒者日眾,在土地競爭與商業交易中,原住民族皆較居劣勢,外在環境的變遷使得原住民族在生活方式與經濟發展上向漢人學習以求突破,然而現實生活所限,仍致使部份原住民族不得不遷居,另求生存之道。

就全台論,
平埔族群的遷徙,以十九世紀清嘉慶道光年間的移住最為繁複,李亦園在〈從文獻資料看台灣平埔族〉一文中,指出較具規模的遷徙,凡四次:
1.
中部平埔族移居今宜蘭縣境
2.
中部平埔族移居埔里盆地
3.
噶馬蘭族移居今花蓮、台東
4.
西拉雅族移住東部。其中尤以中部平埔族移住埔里盆地,規模最大。蓋平埔族與漢人間的土地競爭,尤以西部平原為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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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埔族


平埔族文化




平埔舊照台灣的原住民屬於南民族,可分為二大支系,一支是大家熟知的高山九族,另一支則是生活在台灣平原地帶的各族群,統稱為平埔族,他們早在漢民族大量遷台之前,就已在台灣生活四、五千年,由於近三、四百年來遭漢化的緣故,許多傳統習俗逐漸流失,在外貌、生活、語言上越來越不易與漢人分辨,甚至有許多平埔後裔不知自己身份。



何處溯尋 平埔族傳統婦女
現在說法,普遍將平埔族分為十族,若依語言學家李壬癸先生的說法,可將平埔族分為七族十四支,在高雄縣主要以西拉雅族為主,底下又分西拉雅本支、馬卡道族、大滿族,分佈在甲仙、內門、田寮、燕巢及六龜等地區。


靈魂崇拜的民族
高樹加蚋埔的祀壺 平埔族人對神明的觀念,多來自祖靈,馬卡道族及大滿族人,更將祀壺視為祖靈的圖騰,被稱為拜壺民族,祀壺的大小、型狀、材質並無限制,只要開口縮小,內裝清水,上插青葉即可。


 


小林地區的大滿族獵具
甲仙小林村的平埔族人,最大滿族的後裔,約在清朝中葉即遷徙至小林一帶,由於地處偏遠,與外界交通不易,因此得以保存較完整的大滿族文化。傳統大滿族人的生活型態,以漁獵為主,每一位子弟從小就得接受捕魚和打獵技術的訓練,番社采風圖考》中即記載:十齡以上,即令演弓矢;練之既熟,三、四十步外取的必中。祀壺番無年歲,不辨四時,以剌桐花開一度" src="http://content.edu.tw/local/kaushoun/chinnan/9/ga42.jpg" width=200 height=130>


精神寄托-公廨標旗與天梯
向神座以粗竹為主體,是太祖下凡的基座。目前高縣的甲仙、阿里關、小林、內門等地區,尚存有平埔族人的精寄託之所-公廨,裡面祭祀的主神是族人的祖先-阿立祖,公廨過去是族人祈福求安或尪姨作法占問卜的地方,同時也是族人聚會、牽戲的活動重心。太祖是大滿族人的守護神,或稱阿立祖、阿立母…族人共有的太祖供於公廨中,不拜神像,而是以拜徵物;如向神座、豬頭瞉柱等代表;太祖分靈則供奉於私人家中,奉於神龕左側的角落(大滿族人認為這裡最大位),所以有壁角佛之稱。
祭品包括了檳榔、米、酒肉等小林平埔夜祭大滿族人傳統於每年九月十五日,採夜祭型式,遙祭祖靈。於夜幕低垂之際,族人即頭戴圓仔花環,身穿太祖最愛的純潔白衣,在尪姨帶領下,牽手繞境,踩著四步舞法,以平埔語今唱牽曲,在聲聲相疊的熱鬧氣氛中,迎接太祖下凡與族人同樂。


 


小林平埔夜祭
尪姨是族人與太祖溝通的橋樑大滿族人傳統於每年九月十五日,夜祭型式,遙祭祖靈。於夜幕低垂之際,族人即頭圓仔花環,身穿太祖最愛的純潔白衣,在尪姨帶領下,牽手繞圈,噸著四步法,以平埔語囹唱牽曲,在聲聲相疊的熱鬧氣氛中,接太祖下凡與族人同樂。為示尊重,祭典時均以牛車長老至祭典場所


小林平埔夜祭平埔夜祭


 


 


 


 


平埔族文物館傳統結構法完成的家屋
羊頭椅是削蕃薯的用具平埔文化逐漸隱沒在漢人世界中,高雄縣政為推廣本土教育,委託民間學者劉還月先生,於小林國小籌設國內第一座平埔族文物館,雖只是在教室裡搭建一座平埔族公廨與家屋,卻包括了許多特色:


平埔族婦女服飾

  1. 小林地區的族人在祖靈(阿立祖)的招喚下,全體動員親手蓋公廨、練歌舞,尋回漸失落的傳統,並藉此活動凝聚族人的自信心。
  2. 在耆老王天路先生們帶領下,文物館完全由族人自己動手,上山採藤、伐竹,以麻竹為支架作出主結構體,菅芒編結成透氣的牆面,不使用任何鐵釘鐵線,而用傳統的結構法,如十字型結構、交叉綁法等,最後以茅草蓋頂完成傳統屋舍。

  3. 館中擺設充份表現大滿族的信與文化特色,如標旗與天梯、向座、檳榔中柱、木鳥、太祖祀壺、獵具、羊頭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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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埔族



漢化調適


拍瀑拉族,學者拼音成Papora(譯作巴布拉;拍瀑拉)或Vupuran(譯作巴布蘭),是一群曾經活躍在台中海岸平原的原住民,這一群南島民族大多在清代道光、咸豐年間遷至埔里盆地,留在原居地的後裔甚少,加上二百多年的漢化結果,數個朝代的更替,現在要找一個血緣純種或是母語流利的真正拍瀑拉人已是不可能的事,不過拍瀑拉人並沒有消失掉,除了極少數的後裔還留在台中,也有後代仍在埔里及其它地區繁衍,更由於清代漢番通婚的事實(俗語說有唐山公,無唐山媽),可能在今日台中港區五鄉鎮的許多漢人後裔身上,都可以找到部分的拍瀑拉族血統,根據民俗學者劉還月先生的說法:


台灣的漢人有沒有平埔族血統,可以參考南島語族的特徵:粗眉、雙眼皮眼大而深邃、五官輪廓清楚(相對於漢人眉清目秀的平板臉);顴骨突出;關節頭較粗;皮膚黑、粗;老了容易起皺紋等。接著,可以去查家族遷徙史,看看祖先住處是不是以前平埔族的舊社;然後,再比對自己的姓氏,清乾隆曾通令改漢姓,平埔族人使用了潘、陳、劉、林、錢等一百八十多個漢姓。日據時代的戶籍資料,平埔族人會以熟字註明。此外,還可以從語言和文化找到蹤跡。平埔族語言都已消失,但還留下某些腔調、單音、語尾助詞。在文化上,如果長輩傳下祠壺、敬祖靈等信仰,或特殊的祭品和飲食方式,都是可以去探源的。如果以上的查證都符合,那麼是平埔族後裔就更明顯了。(引自聯合報87.5.16第十四版)


不過對於已漢化一、二百年的平埔族後代來說,由於許多長輩對於祖先身分的刻意掩飾,加上語言文化的消逝,要能夠去瞭解過去並找到有利的線索,必須要有一種自覺,而自覺需要一些啟發,近年來台灣島史愈來愈受重視,在報紙這種消費群廣大的媒體中,已常出現平埔族有關的訊息報導,再則國中的教科書終於把平埔族的資料放到教材中,這些報導和教導有助於喚起平埔族後裔的知覺,而多少也使漢人能重新認識平埔族與漢人的關係。


在漢化過程中,我們相信平埔人受到極大的委屈,由於歷代的統治者基於其統治方便的理由,都會要求其不同族群的屬民放棄其語言與文化傳統,改行接受統治者的文化,這是朝代更替的趨勢與必然,以平埔族而言,從荷蘭人到漢人歷經多種外族的統治,要能保有自己的文化傳統甚為困難,不過歷史的事實既是如此,也無需感傷,唯有在尚能挽救的範圍,努力去做補救,因此,在這個時候,談平埔族的認同問題最有意義。所謂平埔族的認同,並非只是血統、語言或文化上的認同而已,而是心理上的認同,有平埔族血緣關係的,如果能自覺自己就是平埔族的後裔或一分子,那他就是平埔族人,如果只是具有血緣關係,但內心並不承認自己是平埔族人,即使血統再純粹也不算是平埔族人。


其次就平埔族的另一個認識問題而言,是否有系統的對平埔族作研究,是還原台灣島史的重要關鍵,當今台灣的居民中,早期的原住民只剩下高山族(九族)尚保有其文化風貌,而平埔族的文化只剩少數族群像葛瑪蘭和拍宰海族還保有一些語言、歌謠、祭祀之類的傳統,此外就是南部西拉雅族的零星祭祀活動,如何補充或增益相關資料,有待所有關心平埔族或台灣史的人一起努力。


現在我們可以確切認知的是:其實所謂的平埔族並未完全消失,只是在台灣的舞台上轉換角色而已。固然他們的後代都以漢人的方式在過活;在思考,但流在血液裡的記憶,終會被喚覺,尤其最近紐西蘭學者詹伯斯,用DNA比對的研究方式已為玻里尼西亞人找到台灣這個家,相信有一天消失在漢人社會中的拍瀑拉族等族群,也會以各種方式來證明他們漢化調適成功後,仍要不斷的尋根。


荷蘭人治理台灣所接觸到的原住民,幾乎都是平埔族。荷人領台之初對平埔族,以政教宣撫和武力征討互相為用;對反抗、不歸順者,以強大的武力征討鎮壓,歸順者便以令各社推舉代表自治,並設置評議會,每年集會一次。十七世紀中葉,荷蘭東印度公司長官與熱蘭遮城評議會代表,與平埔族各部落訂立協約,將眾多部落納入統治之下,至西元一六三六年,共有五十七社歸順。
一六四五年,荷人召集歸順平埔族長老,組織評議會,將全台灣分為南部、北部兩個評議會。根據一六五○年之荷蘭戶口表,北部集會區有六十九村,南部集會區有九十二村,淡水地方村落有九十三村,卑南一帶村落六十一村,總計三百一十五村。
 
荷人依循平埔族舊有的習慣,准許各部落自治,由各社選舉頭目為長老,再從長老中任選首領。東印度公司長官的命令,透過首領以達村落,達到管理的作用。 至於教化的方法,則經由基督教達到目的;於宣教堂對平埔族實施教育,用羅馬拼音寫成新港語,並以新港語翻譯教典信條。從一六二六到一六三九年,十三年之間,在宣教士的努力之下,南部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瓏社、麻豆社、大目降社,受洗者為數不少;接著又創立學校,培養平埔族師資,分派南部各地擔任教師。其他地區推行教化的時間較晚,成效也不如南部五社。


有關西班牙如何治理北部平埔族,目前文獻甚缺,唯知其採撫化政策,對平埔族人之管理不甚重視。西元一六三二年,西人上溯淡水河,進入台北平原,沿著基隆河開闢道路至基隆。沿路各社相繼被招撫,西人佔領就緒後,便進行教化工作。先在基隆設學校,教育原住民、漢人、日本人。 西班牙人對平埔族的統治政策,多採取武力壓制,所以其宣撫效果,遠不如荷蘭人。西人佔領的地區北從基隆、東到蘇澳、宜蘭,南到台北,因為統治時間短暫,並未制定長遠而深入的治理政策,其首要措施在對外之防備,而非治理平埔族,僅對於居住在交通關係地帶的平埔族,施以天主教的教化而已。所以西班牙人佔領北臺灣時,只有在宗教上對平埔族有所影響,平埔族受到的約束改變並不多。 
 
從西元一六六二到一六八三年,鄭氏領台共二十二年。鄭成功寓農於兵,實行屯田制度,將土地劃分為官田、私田與營盤田三種。其中官田與營盤田的土地,其實本為平埔族所有,鄭成功卻視為他私有的土地,可以任意分配給文武官員,進行武裝拓墾,這種作法使平埔族的土地失去保障。 鄭氏為了長期與清廷對抗,開源節流,對農耕地區的平埔族,不分男女都要徵收「丁米」 ,另外有的平埔族需納「社餉」 ,經濟負擔相當沉重。 平埔族本來以為鄭氏乃他們的救星,紛紛歸附,沒想到鄭氏王朝對平埔族的剝削程度,更甚於荷蘭人,驅使奴役、虐待刻薄的情況時有所聞,使平埔族大為反感,並起來反抗。



鄭氏對平埔族的手段十分殘酷,鎮壓「番變」毫不留情,例如大肚番之役 、沙轆番之役 、竹塹、新港等社之役 。 整體說來,鄭氏治理平埔族,態度與方法都比荷蘭人嚴苛激烈,在政治、經濟的壓制也遠超過後者。 


「熟番」的定義 清廷領有台灣以後,將台灣的原住民分為「熟番」和「生番」。
所謂「熟番」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遵從教化,服從官府政令,子弟進入私塾接受教育。
2.服徭役:如遞送公文、搬運、抬轎、工事勞役等。
3.納番課:清廷對熟番徵收的丁口餉,都按照鄭氏王朝的舊例,如果熟番子弟能到鄉塾讀書,則免其丁口
     餉,以示鼓勵。
一般人常常認為平埔族就是熟番,事實上生、熟番的認定並非以族群,而是有無達到上述三個條件;我們只能說,平埔族大部份是熟番,不能認定熟番一定是平埔族。 清代各朝對平埔族的治理不盡相同,以康熙年間來說,當時對熟番的治理,採「教養兼施,恩威並濟」的方式,在番社設立社學,教育平埔族。番政由各縣、廳管理,各番社設置土官、通事,他們是推行番政的基本行政人員。通事本來應該作為政府與原住民的溝通者,卻常常和「社商」 勾結,剝削原住民。由於社商的弊病太多,到康熙五十六年(1717),終於廢除社商,但是社商雖然廢除,流弊卻沒有消除,反而造成通事壟斷番社的狀況。 


雍正年間,朝廷為了避免平埔族受到通事、社商不良氣息的影響,便從教育著手,在南北各重要番社,成立「土番社學」,聘請漢人教師教育平埔族,希望使他們漢化。另外,為了減輕平埔族的賦稅,免除婦女丁稅,並將其餘丁稅,由徵收稻穀,改為每石徵銀三錢六分。 


到乾隆時期,朝廷對平埔族有幾兩項重要的措施: 


1.減輕番餉,乾隆二年(1737),減免熟番丁稅,不分壯番、少壯番,男丁一律徵收銀二錢。
2.劃定番界,乾隆四年(1739)查明熟番與漢民耕地,不許漢民侵入番界,並且命令地方官會同土官,劃 明界線豎立石碑。 
3.乾隆五年(1740),規定士兵不得侵擾勒索番社。
4.賜漢姓,乾隆二十三年(1758),由於歸化的熟番逐漸依從漢 人的風俗,因而命其薙髮蓄辮,改用漢姓。
5.設立「理番同知」,乾隆三十一年(1766),設立南北兩路「
 理番同知」,北路設在彰化,管轄淡水、彰化、諸羅一廳二
 縣。南路由台灣海防同知兼 任,管轄台灣、鳳山二縣。
6.設立屯番制,乾隆五十六年(1791)在南北兩路設大屯四處,
 小屯八處,以熟番四千人為屯丁,發配荒土,即「養贍埔地」
 ,給予熟番耕作。 


 
嘉慶年間,對平埔族的治理,大致沿襲乾隆朝,道光、咸豐年間,台灣的民變、械鬥時起,為了應付這些亂局,政府無暇顧及番政,漢人侵佔番地的情況相當嚴重,平埔族土地大量流失,造成西部平埔族大規模遷入埔里謀求生存空間。同治、光緒年間,平埔族固有的語言、風俗、祭儀,流失相當嚴重,平埔族與漢人又大量通婚,兩者的種族界線十分模糊,因此光緒朝裡番的重點,放在「生番」,即高山原住民;政府開山撫番的對象,也是高山原住民。 總而言之清代對平埔族的治理,在康熙、雍正、乾隆朝較有作為。之後,隨著台灣局勢與政策轉變,朝廷對平埔族的保護就顯得「有氣無力」,番政逐漸廢弛。 


日治時期對平埔族影響最大的措施,莫過於明治三十六年(1903)消除大租權,確立小租戶為業主,此後大租、小租的關係完全斷絕。清末到日治初期,許多平埔族雖然失去土地的實權;象徵性的大租戶身份,至少還維持起碼的社會地位與微薄的租金收入。大租廢除以後,平埔族在土地上的實際與象徵地位都消失殆盡。


台灣的姓及對原住民的賜姓政策
  究竟臺灣有多少姓氏,清代以前,因未調查,故無從得知。日據時期,雖有數度國勢調查,雖然有關姓氏則無明確統計。僅於民國三十二年(日昭和十八年)出刊之臺灣文化論叢第一輯,曾收入日人富田芳郎之臺灣聚落之研究始見部份姓氏統計資料。該統計資料係民國十九年(日昭和五年)國勢調查所得資料。據其記載,當時其所抽樣地區之本省人之戶數內、三萬一千零三人之中,有一百九十三個不同的姓。但此統計,係以一小部份資料作成,不可視為一種完整之統計。
民國三十四年,本省光復後,雖有數次戶口調查,惟姓氏資料,未見發表,無從可知。至民國四十三年間,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作初步統計,當時除桃園、雲林、台東、高雄四縣外,全省住民八十二萬八千八百零四戶中,有七百三十七姓。


臺灣的原住民曾接清朝的賜姓,這些姓都未被收錄在書中。在清朝表示歡迎原住民的歸附,便仿漢人制度,賜與姓名,清乾隆二十三年(西原一七五八)使用漢姓。據臺灣通志:「清乾隆二十三年,以後土著諸族,尊制雉髮打辮,即陸續改用漢姓。」當時賜與「平埔族」同胞的姓有衛、金、向、錢、廖、三、王。潘。黎等姓,其中以潘姓為最多,蕃名係經翻譯的同音漢字,有分公姓名與私姓名兩種,公姓名是仿照漢制的姓名,在官府中使用,私姓名則在家中使用。


  清光緒十二年,有蕃人自以為姓,後中路撫民理蕃同知蔡嘉穀為進一步改良理蕃政策因而定出幾項規定:


   一、惟恐蕃漢混淆,血緣莫辨,故蕃人要襲用漢人的姓,姓的下面加一「新」字。如潘新、衛新。


   二、襲用漢人的姓,要從「金、玉、邑」三個字中,加一字以為姓。如王金、林玉。


   三、從千字文中編取美字為姓。分賜各社為姓。諭知新港社土目新日升,就編訂定之蕃丁姓字堂名,通飭各蕃一體遵照,共得二十五姓。如致、雨、露、麗、水、岡、巨等。


  除此之外,若無姓氏者,以蔡氏所編之二十五姓為姓。因此臺灣遂有各種的姓。
From ihao論壇 http://www.ihao.org/dz5/,http://www.ihao.org/dz5/viewthread.php?tid=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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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南部木柵地區(現高雄縣
    內門鄉附近)
       台灣南部木柵(Boksa )地區平
      埔族女性肖像,服裝還沿襲祖傳服
       飾,風格非常接近寮國婦女的穿
       著。
      
    台灣南部木柵地區平埔族女性
    肖像。
       台灣南部木柵地區平埔族女性的
       半側面肖像。       
      
    台灣南部木柵地區平埔族男性
    肖像(側面)。
       台灣南部木柵地區平埔族男性肖
       像。木柵的男人,剃頭編髮辮,
       著韃靼式服飾,和清朝人很像。
     
    平埔族婦女背小孩的方式。       台灣南部木柵地區平埔族男性肖
       盛裝的平埔族少女全身像。她們
       大多穿著藍或白帶有色彩滾邊的
       短衣,前衽橫過左胸往後紮緊,
       下半身的寬袍是深藍色的棉布裙。
    木柵(Baksa)地區平埔族年長
    的女性(抽煙斗者)與年輕的
    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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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族群的分類,各家學者甚有出入,普遍來說,大致可分為:噶瑪蘭(Kavalan)、凱達格蘭(Ketagalan)、道卡斯(Taokas)、巴宰(Pazeh)、拍瀑拉(Papora)、巴布薩(Babuza)、洪雅(Hoanya)、西拉雅(Siraya)、馬卡道(Makatau),簡略介紹如下:


    噶瑪蘭族,19世紀前主要分佈於蘭陽平原;40個左右的部落,以蘭陽溪為界,分散於溪北、溪南海拔大約5-10公尺的低濕平地上。荷蘭時代的人口,約有1萬人左右﹔漢人入蘭時(1810年),則為5千人上下。道光、同治、光緒年間,由於生存競爭壓力大,族人除在宜蘭境內小幅移動或遷往今三星鄉外,不少人亦遷往花蓮,開創新天地。


    凱達格蘭族,是馬賽人、雷朗人、龜崙人三群人的總稱。馬賽人,主要指北濱地區的金包里、大雞籠、三貂三個社群;雷朗人的分佈,以大漢溪、新店溪流經的臺北平原為主;龜崙人,大致散居在林口台地的南崁溪流域、大漢溪中上游到桃園一帶。


    道卡斯族,指鳳山溪到大甲溪之間新竹、苗栗、臺中縣地區的原住民;即清代以後,所謂的竹塹社、後壠五社與蓬山八社等三大社群。


    巴宰族,為清代中部地區歷史舞臺上最活躍的民族;以岸裡、朴仔離、阿里史、烏牛欄四大社群為主,分佈在環繞豐原,北起大甲、南到潭子、東至東勢、西迄大肚山,大安溪與大肚溪之間的地域。


    拍瀑拉族,主要有大肚、水裡、沙轆、牛罵四社;地理分佈上,係在大肚溪以北、清水鎮以南、大肚臺地以西的海岸平原。


    巴布薩族,有東螺、二林、眉裡、半線、紫仔坑、阿束、馬芝遴、巴布薩等社,大致分佈在大肚溪以南,到濁水溪以北的地域。


    洪雅族,分佈在北起臺中縣霧峰、南迄臺南新營以北的地帶,可以分成LloaArikun兩支,約有十三社。


西拉雅族,一般又區分為兩群:西拉雅四大社──即原住於臺南平原的新港、大目降、蕭壠、麻豆四社,及大武壠四社──原住於臺南縣烏山山脈以西,曾文溪流域平原地帶的頭社、霄里、芒仔芒、茄拔四社。


馬卡道族,原住於鳳山地方高屏溪到大武山腳的廣大平原上,即清代文獻中非常著名的「鳳山八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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