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珠產於大陸東北地區的江河之中,乃是河蚌所生。由於這裡是滿族的龍興之地,而東珠的數量又十分珍稀,因此清朝皇室把此地所產的東珠,視為珠寶中最最珍貴者,只


有他們能夠占有,其它人無權享用。


    在清代的冠服制度中,凡高級官員便須佩帶朝珠。但據《大清會典》記載,只有皇帝、皇太后和皇后,方可佩帶東珠朝珠,可知這是至高無上權力的象徵,不容任何人僭越侵犯。

 


朝珠的由来


 


  朝珠原是佛教数珠的发展,清代皇帝祖先信奉佛教,梵文称满洲为“曼殊”的转音,佛教徒对清朝皇帝有“曼殊师利”大皇帝之称,“曼殊师利”就是文殊菩萨。因此,清代冠服配饰中的朝珠也和佛教数珠有渊源。按清代冠服制度,君臣、命妇凡穿朝服或吉服必于胸前挂朝珠。


 


  朝珠是古代官服中特有的饰物,由佛珠衍化而来,亦108颗。按照清代的制度,在佛珠上增加一些配件,并与官服中的顶带花翎(即帽顶、翎管、花翎)、补子、朝靴等相配合,精美典雅,琢磨精细,镇配亦讲究。清代朝珠多以翡翠、蜜蜡、珊瑚、琥珀、绿松石、桃核(雕刻)等世间珍物顶制。朝珠除1O8颗珠之外,还须加上佛头、记捻、背云、坠角等用丝线编织的长带贯穿之,用以佩带。



  清代的制度规定:皇帝、宗室、王公、异性世爵侯以下至文官五品,武宫四品以上本人及妻室或儿女穿着朝服时,可以配挂朝珠,称文五、武四。因此,清代文武百官在上朝时,够上等级者方可佩用朝珠,是显示身份和地位的标志之一。



東珠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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