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 國倫兄提供 !
證件遺失的自保方法...很重要
冒用--自保方法
演藝人員趙詠華其夫婿(醫生)被人冒用身份證申請大哥大及信用卡,然後大量使用, 以致信用破產,無法向銀行借貸,所以招開記者會。剛巧昨晚友人寄來下列資訊,特此轉寄各親朋好友共享之!
超級重要.---被冒用了不要笨笨的跑去找警察伯伯報警!!
請耐心看完以下
【身份證遺失的自保方法】、
【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
【信用卡被盜刷、或被冒名申辦信用卡的自保方法】
-----------------------------------------------------------【身份證遺失的自保方法】
錯誤示範:
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證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錯誤示範→因為於法無據,我翻遍六法全書,也找不到「備案」二字。
(2)開立遺失三聯單→錯誤示範-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沒有遺失三連單這種東西。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錯誤示範,沒必要。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上會向警察單位報失,但實際上益處不大吶,因為那是電視上說的,根本於法無據,難道你先向銀行借錢,再去報案遺失身份證就不用還錢ㄚ?
萬一被冒用,還是得上法院,現在的警察單位不會理你啦!
*正確做法:
請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要二吋的。
2、規費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手續,約5-10分鐘即可。
*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日後身份> http://www.ris.gov.tw/,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補/換發日」為主
(上網可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辦走你的戶頭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 ",來證明
舊有(原) 身份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
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了,因為要跑三個手續喔!不要這麼費事吧!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
【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
某大哥大公司通知你電話費逾期未繳,而門號根本不是你的,電信業者還會語帶恐嚇告訴你,如果不繳錢,會將你所申請使用的門號,一併停機,怎麼辦?
錯誤示範 :
撥打客服專線反應,首先客服人員會向你確認身份,然後要求你先向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證明後,再到其公司門市,填表格,辦理未申辦門號等等手續,以確認該門號不是你所申辦,一般來說,這個手續完成後,電信業者就不會再向你催繳電話費,可是.............這是錯的。
*正確做法:
你完全無需理會他,頂多到附近郵局寄個存證信函給他,聲明該門號與你無關﹝網路可找到範例﹞,不要笨到請一天假,去排隊辦裡這些無關緊要的手續。
應採取步驟:
一、 該門號既然不是你所申請,為何你要請一天假,去排隊辦裡這些無關緊要的手續,應該是由電信業者,拿著當初申辦人所填寫之申請書,來到你
面前,向你確認簽名筆跡真偽,而不是善良的你,跑去讓他們確認你的無辜。
二、 報案應該由被害人實施,而大哥大門號遭冒辦,有損失的是電信業者, 所以被害人也是電信業者,應該由電信業者向司法機關報詐欺案。所以你不是被害人,充其量,你頂多是證人、關係人身份,去報案,是要不到報案三聯單的。
三、電信業者如果逕行將你所申請、並有繳交電話費之門號擅自停機,你絕對可以向消保單位檢舉,你甚至可以要求被停機期間的損失賠償,因為你沒犯錯、沒違法。
三、 若電信業者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你只要向法院提起抗告﹝寄一封書函過去即可﹞,或將存證信函影本提交法院即可,不必跑法院。若收到法院
通知需要到庭,這個時候你一定要請假不可,但是,只要你確定沒申請該門號的立場,你一定會勝訴,還可以要求賠償,至少也有個車馬費,
不無小補。不過,通常電信業者不會笨到自討沒趣,一般收到你的存證信函,公司就會自行吸收損失。
【信用卡被盜刷、或被冒名申辦信用卡的自保方法】
一般來講,處理方法與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雷同,請該銀行自行確認簽名非你所為,不要笨到請一天假,去替銀行、電信業者,做一些他們應該做的徵信工作。
錯誤示範:
趕快去向警察伯伯報案,這樣才會早日抓到壞人。
-----------大錯特錯,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向原發卡銀行申報遺失。在你掛失後的盜刷行為,銀行會自行吸收,掛失前的盜刷款項,有的銀行會要求你支付,或分攤部份金額,你要付這種冤枉錢嗎?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堅持繼續看下去因為替你省錢的方法在下面。
*正確做法:
你可以向發卡銀行要求檢視簽帳單,若簽帳單上的簽名,與你在信用卡背面簽名不同或相差甚遠,這筆錢你就省了,原因不用多說,因為簽名與卡片背面明顯不同,責任是要歸屬於受刷卡商店的,另外,你可以要求檢視刷卡時的監視錄影帶,若信用卡背面署名為王淑芬、陳淑惠、mary、a-mei,而商家仍然讓男生刷卡成功,嘿嘿嘿,這筆錢又可以省了。所以囉!,身為現代人,不要再笨笨的跑去報案,還被警察伯伯笑你傻瓜囉!
(小叮噹呼籲 : 轉貼資料僅基於善心,若有誤歡迎格友回應更正 !)
kendyhwang 來訊傳遞下列訊息 !
手機掉了,請先報案!
手機掉了,請先報案喔,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手機掉了,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
不是要觸霉頭,只是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
很重要的流程絕對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 ,一定要拿。
第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 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 3 要求 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
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 電信法第56條 )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 . 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
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 業者在 12
小時候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並說若我們不繳 ,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再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
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停話 ..
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 那時哪知道阿 )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你的薪水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 ~~
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 所撥出的費用 .
由業者自行吸收 .(約六千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186&law_sn=766&sn_f=1067&is_history=0
第五章 罰則
第五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五十六條之一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侵犯他人通信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電信事業之負責人或其服務人員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第一項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大家要特別注意自已的權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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