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應原住民社會之需求,並順應世界之潮流,行政院於民國八十五年間,即籌備成立中央部會級機關,以專責辦理原住民事務,並於籌備期間研訂機關組織條例草案,用為機關成立之法源依據。1996年十一月一日,立法院審議通過「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組織條例」,行政院並於同年十二月十日即正式成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專責統籌規劃原住民事務,成就了我國民族政策史上新的里程碑,對於原住民政策的釐訂及推展,亦更具一致性與前瞻性,並能發揮整體規劃的功能,帶動原住民跨越新世紀全方位的發展。
阿美族 泰雅族 排灣族 布農族 卑南族 魯凱族 鄒 族
賽夏族 雅美族 邵 族 噶瑪蘭族 太魯閣族 撒奇萊雅族
塞德克族 目前有14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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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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