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設施
1.拓墾的目的:種植水稻、甘蔗
2.水源:水潭、水陂、水圳
3.水圳:(1)鳳山的曹公圳(2)彰化的八堡圳(3)台中的貓霧 圳(4)台北的塯公圳
4.水圳的經濟效益
(1)灌溉區內稻米年可二熟(2)單位面積生產量因此提高
◎商業活動
1.台灣再度成為國際貿易據點
2.出口:稻米、蔗糖、鹿皮、鹿脯 進口:紡織品、藥材、其他日用品
3.郊:類似行會
第八章第一節 教育與學術發展
一、公學校為主的教育設施
1.教育制度:西式新教育制度
2.教育原則:(1)差別待遇 (2)隔離政策
3.教育場所:公學校(修業六年,以日語教學)
4.教育成果:
(1)1940年:入學率60% (2)1943年:實施義務教育 (3)1945年:入學率80%
5.普及日語:(1)方式:A.學校教育 B.社會教育:日語講習所
(2)影響:A.雙語並用 B.日語成為台人吸收現代知識的主要工具
二、注重實用的中等以上教育
1.中等教育:(1)最初:設立職業講習所(2)1919年:設立普通中學,但仍偏重職業教育,設兩年制的職業補習學校
2.教育重點:(1)師範學校 (2)醫學校
3.高等教育:(1)醫學校 (2)農林、工、商專科學校 (3)台北帝國大學
4.留日教育:(1)台人在台升學不易,因此踴躍赴日留學(2)習醫的最多,習法、商、經濟的居次
三、配合殖民政策的學術研究
1.研究機構:(1)舊慣調查會、研究所 (2)高等教育機構
2.研究成績:
(1)醫學:有效控制鼠疫、瘧疾、霍亂、傷寒,台灣成為亞洲熱帶醫學研究的中心;(2)區域研究:台灣成為日本的華南、南洋研究中心
第八章第二節 社會變遷
一、人口的激增
1.原因:(1)有效防治熱帶傳染病 (2)加強公共衛生 (3)改善交通、產業、教育
2.激增:(1)西元1896年的260萬人--西元1943年的660萬人 (2)增加速度為全世界首位
二、放足斷髮的普遍
1.三大陋習:(1)纏足(2)辮髮(3)吸食鴉片
2.漸禁政策:透過學校教育或報章雜誌的宣導
3.組織:黃玉階的台北天然足會、解纏會、斷髮會、風俗改良會
4.全面推動:利用保甲制度,由警察監督,限期實施放足斷髮
5.影響:
(1)女子生產力大為增加,有助於經濟發展;(2)產生易服改裝風氣,新服飾、鞋帽業勃興;(3)審美觀念改變,不再以纏足為尚
三、守時觀念的養成
1.將星期制和標準時間制度引進台灣 ;2.機關、學校、工廠等制定作息規律;3.時的紀念日:每年的六月十日,以培養準時、守時、惜時的精神
四、守法觀念的建立
1.以警察和保甲制度,有效的達成社會控制
2.透過學校和社會教育灌輸現代法治觀念和知識
3.司法能維持公平和正義,獲得社會大眾的信賴
五、現代衛生觀念的建立
1.措施:(1)近代公共衛生和醫療制度 (2)自來水工程 (3)城市地下排水工程 (4)各戶門口
備有垃圾箱 (5)社區環境的清潔活動 (6)防疫工作
2.改變醫療衛生觀念和習慣:
(1)住宅注意通風、採光和廁所的設置 (2)接受預防接種或注射 (3)洗澡和上廁所後洗手 (4)不隨地吐痰和亂丟垃圾 (5)定期家戶大掃除和參加社區清潔工作
第八章第三節 社會運動
一、要求政治改革
1.時間:1920年代起
2.手段:集會、演講、請願、抗議
3.目的:改革不合理的殖民政治
4.團體:(1)林獻堂:「台灣議會」聯署請願 (2)蔣渭水:台灣民眾黨 (3)蔡培火、楊肇嘉:台灣地方自治聯盟
5.成就:
(1)1935年改革地方制度:地方民意代表改為半數官選、半數民選;合乎規定資格的男性獲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將自治、普選、參政權等觀念普及於社會
二、啟迪民智(台灣文化協會)
1.時間:1921年 ;2.總理:林獻堂 ;3.刊物:台灣民報;4.活動:(1)廣設讀報社 (2)舉辦講習會 (3)開辦夏季學校 (4)舉行文化演講會;5.影響:使許多失學民眾有機會接受新知
三、改善農工待遇
1.農民團體:
(1)方式:請願、談判、抗繳地租、訴訟
(2)目的:抗議甘蔗採收價格偏低、要求降低地租、反對地主提高地租及收回耕地
2.工人團體:(1)方式:聯合罷工、怠工、談判
(2)目的:要求提高工資、反對地主降低工資和任意解雇、要求改善工作條件
3.結果:雖然帶來不小壓力,但由於農、工團體未能大團結,以致抗爭的成效不大
第九章第一節 初期的政治
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設立與台灣的接收
1.民國32年:開羅宣言宣示中國東北、台、澎歸還中國
2.民國33年:設立台灣調查委員會
3.民國34年8月:日本投降。政府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任命陳儀為行政長官
4.民國34年10月25號:台灣光復
二、行政長官公署措施失當
1.行政長官集大權於一身,與日治時期的總督大致相同,備受台人批評
2.行政人員的任用與台人自治的期望相違背
3.行政欠缺效率、官員貪污腐化、軍隊紀律敗壞
三、二二八事件
1.原因:(1)行政長官公署措施失當:如上
(2)經濟方面:物價飛漲、百業蕭條、失業嚴重、民眾生計困難
(3)社會方面:語言隔閡、治安惡化
2.時間:民國36年2月27日
3.導火線:查緝私煙,結果引發全島性反抗政府和省籍衝突的事件
4.過程:
(1)爆發衝突 (2)各地成立處理委員會 (3)國軍登陸鎮壓(4)實施清鄉
第九章第二節 中央政府遷台後的政治發展
一、中央政府播遷來台
1.民國38年12月:中央政府播遷來台
2.民國39年3月:鞏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基地
二、戒嚴的實施與解除
1.民國38年5月:全省戒嚴,限制人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
2.民國60年代後期:社會要求解除戒嚴,回歸憲政
3.民國76年7月:蔣經國宣布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
4.李登輝繼任總統:
(1)中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2)修訂憲法 (3)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 (4)實施省市長、總統直接民選
三、地方自治的實施與擴大
1.民國35年:(1)鄉、鎮、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直接民選 (2)省、縣參議員間接選舉
2.民國39年:縣、市地方自治
3.民國43年:(1)省議員直接民選 (2)省主席維持官派
4.民國83年:(1)省縣自治法、直轄市自治法通過 (2)第一屆省、市長民選
四、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與總統直選
1.中央民意代表機構:(1)國民大會 (2)立法院 (3)監察院
2.民國58年起:定期增補選中央民意代表
3.民國80年:全面改選國民大會代表
4.民國81年:全面改選立法委員,並透過修憲將監察院
改為準司法機關
5.民國85年:直接民選第九任總統、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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