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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位於台南市五期重劃區,占地廣大,前身為國立台南社會教育館,後來改隸屬於文建會並更名為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並花費兩年時間將原為社教資料室的二樓打造成百餘坪的生活美學展示中心。不僅成為當地人的進修、休閒、增進美學知識的場所,也是文創工作者交流、展演的最佳平台。
臺灣省政府為推展社會教育,充實人民生活、善導社會風氣、促進社會發展、建立書香社會,特依「社會教育法」規定,於民國43年春,在臺南籌設省立臺南社會教育館,並劃定臺灣省南部七縣市:嘉義縣、嘉義市、臺南縣、臺南市、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等七縣市為輔導區,成為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所屬之社教機構。自43年6月初,組織籌備委員會,由時任教育廳長鄧傳楷先生擔任主任委員,著手規劃籌建館舍,民國44年6月11日奉准正式成立「臺灣省立臺南社會教育館」,並派童家駒先生為首任館長,歷經武增文、書道弘、鄭清源、蔡先口、楊國平等館長;民國85年6月21日由省督學林案倱先生接任迄今。
近年來行政院為利圖書館、博物館指揮體系之整合及提升相關資源統籌運用成效,前於96年8月8日院授研綜字第0960016425號函核定教育部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屬「圖書館」、「博物館」、「社教館所及展演場所」、「附屬學校及所屬團體」及「行政法人及所屬團體」等5大類文教類機構之調整方向。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理上開機構改隸及法制化作業,爰以同年9月19日會綜字第0960019043號書函訂定「圖書館、博物館等文教類附屬機構改隸及法制化作業處理要項」,其中原隸屬教育部之新竹、彰化、臺南、臺東等4所社會教育館,規劃將移由文建會主管。文建會依據上開規定,前於同年12月12日擬具「國立生活美學館」組織準則及新竹、彰化、臺南、臺東等4所國立生活美學館辦事細則、編制表等組織法規草案並函請行政院審議,案經研考會同年月18日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協調會議,行政院並以本(97)年1月23日院授研綜字第0972260066號函核定在案,業已於97年3月6日正式成立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臺南市 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34號 06-298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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