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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聖 提供轉寄文件
> 內容如下....
> 今天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事情是發生在他們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就過去偕小女孩怎麼了?小女孩就跟那個
> 小姐說,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 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哭說那是他家地址.....
> 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 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
> 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
>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
> 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 流傳的訊息:請大家 :
> ~~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 p.s. 此封郵件係為派出所所長寄來, 可信度高
> ~gi-chien
--- 本郵件來自HiNet Web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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